|
关于开展经络催眠师认证培训的通知
www.psycclinic.com 作者: 来源: 查看/4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我们组织了有关专家开发制定了《经络催眠师》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标准》)。 一、本《试行标准》以客观实际为依,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重要参考,以已颁发的职业标准为体例样本,以科学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其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人们精神物质生活水平提高情况下,对本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知识水平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本《试行标准》的开发、制定遵循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试行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展、职业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职业培训、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试行标准》将本职业分为三个等级:助理经络催眠师、经络催眠师、高级经络催眠师 四、本《试行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
经络催眠师职业资格标准 1.1 职业名称 经络催眠师 1.2职业定义 遵循心理学催眠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经络催眠师、 经络催眠师、高级经络催眠师。 1.4 职业环境 常温、安静的催眠室。 1.5职业能力 具备观察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大专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远程加面授。晋级培训期限:初级经络催眠师不少于320标准学时:经络催眠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经络催眠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经络催眠师的教师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精神医学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经络催眠师:培训经络催眠师的教师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精神医学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经络催眠师证书满二年,或有500小时的心理咨询和催眠咨询实践;培训高级经络催眠师的教师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精神医学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经络催眠师高级证书满三年,或有800小时的心理咨询和催眠咨询实践。以上师资培训必须经过单独的培训考核,颁发师资资格证书。 1.7.3培训场地及设备 配备多媒体教学设施的标准教室;配备单向玻璃及录音录像等设备的经络催眠示教室。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一)初级经络催眠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中专学历,经初级经络催眠师正规培训答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专学历,经初级经络催眠师正规培训答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同行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者,经初级经络催眠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经络催眠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也学士学位学,经经络催眠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有其他专业本科学历,经经络催眠师正规培训答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助理经络催眠师资格证书满两年。其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也任职资格,经经络催眠师正规培训答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同行业资格证书二年以上者,经经络催眠师正规培训答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高级经络催眠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也学士学位学,经高级经络催眠师正规培训答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有其他专业本科学历,经高级经络催眠师正规培训答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经络催眠师资格证书满两年。 (5)其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高级经络催眠师正规培训答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取得同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者,经高级经络催眠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高级经络催眠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单科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两年。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 考评人员:专业能力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名。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不少于120分钟:综合评审不少于30分钟.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场所采用标准教室或其他符合要求的教室,并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
报名地址:临汾市贡院街生产巷12号(10楼东侧入)凝宇心理咨询工作室
联系方式:电话:0357-2033148 0357-8885599 13994757971 Email:htz777@msn.com
联系人:侯老师 范老师
|